豫直组〔2025〕91号
关于王腾飞、刘红梅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委员会:
豫社科机关党字〔2025〕8号文件收悉。经研究:
王腾飞同志任中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刘红梅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
中共河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