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围绕“树什么样的政绩”主题开展交流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与会人员围绕规定篇目进行了自学;会上,牛晓丽、邱建军、李红伟及3名部门负责人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段文龙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什么样的政绩”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为新时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全面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检察理念,自觉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以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段文龙强调,要遵循司法规律,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实绩。始终坚守严格依法履职,各项检察职能必须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始终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树立客观、理性、辩证的正确数据观,坚决扭转“以数量论英雄”导向,把常态化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作为抓管理、促业务的关键。持续强化科学管理,通过扎实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构建践行正确政绩观与高质效办案相辅相成的制度机制。要站稳人民立场,创造经得起人民检验的实绩。广开言路听取意见,把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用心倾听基层声音,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整治,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深挖问题根源,抓实整改整治。用心用情办好案件,将“三个善于”融入履职办案全过程,实现高质效办案价值追求与正确政绩观要求同频共振。要打牢基层基础,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着眼长远抓实检察队伍建设,遵循规律做好人才培养和储备,确保检察事业薪火相传。树牢强基导向,以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着眼长远抓数智赋能,树立长期思维,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数字检察等基础性工程,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厚植强劲发展势能。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青年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责编:刘梦然 校对:范佳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