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省法院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有关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部署安排,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全面总结了“十四五”期间取得的重大成就,提出了“十五五”时期和2035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时代坐标、发展主轴、前进方向,是对奋进强国复兴伟业新征程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及其说明、会议公报等文件精神。要原原本本学、结合历史学、结合职责学,坚定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民族复兴伟业的信心和底气,掌握党中央对“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判断、发展方针、原则目标和重大举措,找准法院工作任务,切实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宏伟蓝图顺利实现。
会议要求,要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通过办好每一起案件把全会精神落到实处。要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权益,加大对科技创新、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肆意违约、恶意拖欠、假冒伪劣、欺诈哄骗等不诚信行为,防范纠正趋利性执法司法,提升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实效,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要在服务保障高效能治理上积极作为,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利益,做实“案结事了人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强化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作用和强制执行的震慑作用,促进法治和诚信建设。要在服务保障高水平安全上积极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依法助力房地产、地方债、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防范化解,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撰稿人:赵鹏博)
责编:刘梦然 校对: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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