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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17
来源:河南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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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直发〔2020〕8号

省直和中央驻豫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根据《河南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豫办〔2017〕23号)和《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豫直发〔2017〕48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年度中心组学习有关资料

  1.2019年度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1份,学习总结经中心组组长审定,加盖党组(党委)公章,篇幅2000字以内;2.正式印发的2020年度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抄送1份即可,另附中心组成员名单,负责处室及学习秘书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3.中心组成员个人年度完成的重要调研报告和学习体会文章,每名成员至少1篇,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仅报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hnszzxz@126.com。

  请各单位于本通知下发10个工作日内完成,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将作为中心组学习通报、表彰的参考依据,同时继续组织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精选优秀调研报告和学习体会文章结集印发。

  二、关于2020年度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

  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0年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已经印发到省直机关各单位,在组织学习好规定的16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基础上,结合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实际,增加1条内容:17.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王国生书记在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营造“三个氛围”、创建模范机关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通过学习,深刻认识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路径和工作重点,扛稳抓牢做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高质量发展。

  中央驻豫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参照进行分专题集体学习。

  三、关于2020年度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计划安排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健全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机制推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的通知》(豫宣〔2020〕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另附)要去,经研究,今年选取18家单位(含4家二级单位)开展定点巡听旁听。定点巡听旁听单位按照年度计划安排表(见附件),至少提前10天向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报送集体研讨交流学习方案,列席观摩单位学习秘书参加,提前一周报名。定点巡听旁听的单位当年一般不再进行专项巡视旁听。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视情况需要对个别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随机巡听旁听、相互巡听旁听,提前15天通知有关单位。

  联系地址:省委北院综合办公楼330房间

  联 系 人:凌 巍、秦 宇

  联系电话:65904103、65902422

  中共河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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