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部署及省委要求,3月18日至19日,省检察院党组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通过领读领学、集中自学等方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化认识,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主持并讲话。
读书班期间,围绕《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学习内容,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段文龙检察长在交流研讨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大问题,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在深学细悟笃行上持续下功夫,把准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坚决扛稳政治责任,用实际行动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绩观“三问”,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为“十五五”开局起步、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段文龙检察长强调,要锤炼党性修养,强化“立党为公”的政治自觉。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坚持秉公用权,树牢正确的是非观、权力观、事业观。要树牢宗旨意识,站稳“为民造福”的根本立场。坚持民生为大,提升履职质效,做实检察为民,抓好开门教育,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要坚持求真务实,把握“科学决策”的实践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要一体推进学查改,加强调查研究、摸准实情,真查实改、纠偏正向,严防严治各种决策失真问题。要加强履职担当,凝聚“真抓实干”的强大动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制度机制,从严从实锻强作风,推动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履职尽责,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责编:陈云云 校对:范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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