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直组〔2025〕132号
关于吴建武、郭鸿勋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豫金机党〔2025〕2号文件收悉。经研究:
吴建武同志任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委员、书记。
郭鸿勋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书记、委员。
中共河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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