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公安建设推进河南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专题进行学习研讨。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海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与会同志围绕研讨主题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大家一致表示,将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狠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护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
会议指出,要深学之,提站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学细悟,提高站位,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地位”,全面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牢牢把握其鲜明的政治性,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牢牢把握其强烈的人民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牢牢把握其突出的系统性,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者”,不断增强整体推进河南公安工作现代化的能力。
会议强调,要细悟之,明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科学的理论思维、深邃的历史眼光和宽广的世界视野,把握人在·类法治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回答了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形成了“中国之治”的“生动实践”。全省公安机关要坚信“法治之道”,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法治公安建设推进河南公安工作现代化。要聚焦规范持续发力,健全完善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要聚焦制约持续发力,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监督管理,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聚焦质效持续发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要笃行之,强担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全省公安机关要聚焦使命担当,领学促干,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要在厚植法治理念上强担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全警政治轮训的必修课、常修课,不断提高全警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要在抓好“关键少数”上强担当,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既示范带动民警强化法律政策学习运用,也发挥领导干部政治优势和经验优势,指导民警从政治和全局上看待和把握执法办案问题。要在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上强担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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