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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族宗教委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

时间:2024-09-19
来源:省民族宗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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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3日,省民族宗教委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全面总结省民族宗教委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查找问题不足,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然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要求,省民族宗教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聚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目标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突出精心组织,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有力有序;突出丰富形式,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突出示范引领,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突出从严治党,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同时积累了宝贵经验,即必须坚持学懂弄通掌握党纪,必须坚持划出红线敬畏党纪,必须坚持入脑入心严守党纪,必须坚持知行合一实践党纪。会议强调,民族宗教部门的党员干部要有勇挑重担的政治自觉,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坚持思想引领,扛稳政治责任。深刻把握《条例》的政治属性,始终做到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深刻理解民族宗教工作是政治工作,民族宗教部门是政治机关,善于从政治上判断形势、分析矛盾、解决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深刻领会严肃政治纪律的重大意义,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二要坚持学深悟透,推动入脑入心。逐条逐句地学习、理解、领会《条例》,自觉对照检视,及时自查自纠,在遵规守纪上管住言行,在干事创业上甩开膀子。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及时沟通、请示、汇报。支持机关纪委发挥作用,善于监督、敢于监督。三要坚持以案促学,强化警示警醒。从学习一个个违法违纪案例中,不断增强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的意识。扛牢委党组主体责任,履行好班子成员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注重日常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时刻绷紧党纪这根弦,始终保持民族宗教部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要坚持学用结合,推动见行见效。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党员干部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机关严格落实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行为规则,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增强定力,涵养正气。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环境。(撰稿人:王飞)

责编:陈云云 校对: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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