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6月19日,省检察院办公室党支部采取“三会合一”形式,召开警示教育、廉政集体谈话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专题集中研讨交流会。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支委先后领学了6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上重要讲话、6月16日《求是》杂志第12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署名文章《开创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及最高检应勇检察长调研吉林时讲话;传达了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关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通报了最高检、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印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前期集中观看《戒尺高悬》警示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学习,强化纪律意识,尹文波、张宇、高斌3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范莹、齐广需同志带领大家逐字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范莹等6名党员代表,围绕“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主题作交流发言,分享学习感悟体会。
支部书记辛润学逐一进行点评,并与大家开展廉政集体谈话。一要坚定信念,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意识形态上不能糊涂,大是大非面前不能糊涂,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面前不能糊涂,事关政治的个人小节上不能糊涂。二要树牢底线,做严守纪律的“规矩人”。要守牢底线,要禁踩红线,要追求高线,要践行标线。三要坚守初心,做履职尽责的“老实人”。要学会谋事,要求是干事,要敢于担事,要善于成事。四要拒腐防变,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要严格自律、强化自我约束,要乐于他律、真心接受监督,要严格“一岗双责”、扛牢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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