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公安厅党委出台了《河南省公安厅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5章25条内容,重点从三个方面为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队伍教育整顿常态长效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明确防控重点,强化日常监督。《办法》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顽瘴痼疾及执法突出问题、政工人事工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失密泄密、在外人员管理等8个方面,梳理概括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内容,进一步增强纪检监督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提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为构建新时代河南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提供具体抓手。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办法》建立完善分析研判、登记建档、提醒谈话、警示教育、公开公示、决策审批、检查督导、追责问责等8项工作制度,要求厅直各单位聚焦重点、结合实际,每季度组织廉政形势分析研判,细化完善防控措施,及时更新廉政档案,每半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廉政主题党日活动、上好廉政专题党课,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严格贯彻执行公开公示、决策审批等工作规则和程序,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办法》要求进一步严格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厅直各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以管好带好队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公安事业、干部队伍高度负责态度,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真刀真枪、全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既要关注具体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共性问题,更要科学优化防控措施,推动监督执纪工作从被动“处理”向主动“提醒”转变,切实筑牢廉政风险隐患防控堤坝。
下一步,省公安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职能部门,将综合运用调查研究、抽查抽检、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特别是强化对厅直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根据监督情况,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综合评议、查漏补缺、提出对策,每季度撰写廉政风险形势分析报告呈厅领导审阅,每半年向厅党委作专题报告,严格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落细落地,确保队伍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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