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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河南公安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公安厅党委部署开展第一轮巡察工作

时间:2021-03-08
来源: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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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意见,2020 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省公安厅党委组织两个巡察组,对中原油田公安局、南阳油田公安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2021年1月11日,省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厅巡察办和两个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报告。1月22日,2021年第1次省公安厅党委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2020年度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由主管厅领导带队对中原油田公安局、南阳油田公安局进行了巡察反馈。本轮巡察聚焦监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深化政治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有效发挥了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为省公安厅党委全面客观、深入系统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提供了重要参考,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聚焦“两个维护”,深化巡察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四个落实”监督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缺失问题,深入发现问题,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警政治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成立了由厅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等日常工作。时任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舒庆作为第一责任人,先后两次召开厅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亲自修改审定巡察实施办法、方案。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朱海军,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高万象,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赵宁军等多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全程指导协调。巡察工作结束后,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厅党委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厅巡察办和两个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报告,并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出明确要求。

  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依规巡察。为确保巡察各流程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省公安厅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公安厅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以及《2020年度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方案》,初步建立健全了公安巡察制度机制,为省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认真统筹谋划,做好巡前准备。一是选优配强人员。按照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专兼结合的原则,在全省公安机关范围内抽调具有政工人事、纪检监察、督察、审计、信访、法制等方面专业基础的同志组建两个巡察组,并组织开展了巡前培训。二是全面收集信息。实地巡察开始前,通过下发《关于提供协助的函》和当面听取相关职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建议等方式,向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直有关部门,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奠定了基础。三是细化巡察任务。结合公安机关新时代使命任务和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梳理细化出18项具体巡察内容和23项准备工作清单,进一步提高了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编印工作手册。研究制定了37项制度、方案、办法以及相关表格台账,编印了《河南省公安厅党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手册》,提供两个巡察组作为巡察工具书使用。

  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实施。紧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巡察监督,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巡察期间,两个巡察组共听取专题汇报10次,列席党委会议5次,召开座谈会3次,实地走访调研20次,组织个别谈话163人次,组织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189人次,调阅文件资料3300余份。

  狠抓巡察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重中之重,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以抓好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厅直单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一是抓好巡察反馈。由主管厅领导带队到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落实整改任务。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并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三是强化同题共答。厅巡察办在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持续跟踪问效的同时,坚持将巡察发现的涉及体制性机制性的共性问题向厅直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督促厅直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推动形成查找问题、整改问题、同题共答的共识和合力。四是注重成果转化。把解决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加强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的分析研判,拿出更务实、更管用、更有效的办法,及时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扎紧制度的笼子。通过接受巡察,两个被巡察单位取得了“五个进一步”的良好效果,即:进一步筑牢了忠诚警魂,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进一步优化了政治生态,进一步严明了纪律作风,进一步提升了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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