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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 排查廉政风险隐患 健全廉政防控机制

时间:2022-04-29
来源:河南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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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四个机关”和党风廉政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吉炳伟同志要求,在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自2月底开始,在全机关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4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健全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和自选动作,机关纪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机关工作实际,立足抓严抓实抓细,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方案,全面组织排查。机关纪委经过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研究制定《省人大机关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内容、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机关各支部召开全体会议,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进行深入动员,重点围绕“人、财、物”等显性权力,“立法影响权、调查研究权、监督建议权、协调沟通权”等隐性权力和“舆论影响、家风家教、证章管理”等小微权力,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精准修改完善。机关纪委对各支部上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集中分析研判和严格审核,并召开推进会,对重视程度不高、自查风险点不够准确、防控措施相对泛化的单位进行了批评和督导。同时要求机关各单位支部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作为破解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张皮”的突破口进一步抓紧抓实。会后各支部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再次进行梳理完善。机关纪委组织专人对二次上报的廉政风险排查表反复推敲、逐一把关,对排查结果仍不到位的个别支部进行了单独指导,最终形成了246条廉政风险点,其中共性风险点15条,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248项。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巩固排查成效。机关纪委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编印成册,要求各支部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使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机关纪委将加强日常提醒,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采取年中汇报、年底评估的方式,使各项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为人大“四个机关”建设和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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