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省政府国资委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疫情防控两手抓,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严明纪律提要求。节前,委党委召开党委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及疫情防控工作,机关纪委及时下发廉政提醒,要求委属各级党组织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严明纪律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同时,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做到“七个严禁”,自觉践行“绿色文明安全祭扫”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实地祭扫或聚集性祭扫带来的疫情感染风险。
严控疫情不松懈。省政府国资委机关纪委根据委党委要求,按照《委机关疫情防控标准化操作指引》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要求党组织负责人及时传达《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支部人员管控,重点是机关借调人员及保安保洁人员。监督各支部落实好外出报备制度,做到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郑。要求机关全体人员紧跟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快速响应,毫不松懈的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严守规矩在经常。针对节日“四风”问题高发的关键时间节点,省政府国资委机关纪委坚持节前提醒、节中监督、节后检查。紧盯节假日期间违规吃喝、餐饮浪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收敛钱财等问题,及时开展提醒查纠、自查互查,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把“节点”当“考点”,筑牢节日廉洁“防火墙”。对重点岗位的关键少数人员,采取廉政谈话、廉政教育、岗位权力公开、廉政承诺等一系列手段,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