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瑜,男,1984年2月生,中共党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该同志自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以来,办理以及参与审理行政案件3000余件,其中个人承办1255件。公平公正地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等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撰写的论文在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荣获一等奖;撰写的裁判文书分别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2018年度全省法院精品裁判文书;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审理的案件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法院精品案件;撰写的两篇调研成果在“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和“第七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奖、三等奖。同时也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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