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省公安厅组织召开2022年度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2021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度工作,动员部署2022年度工作,隆重表彰在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厅文明委副主任张会中,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文明委副主任吕青,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文明委副主任郭智深,厅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文明办和省直文明办的有力指导下,公安厅上下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凝心聚力,扎实工作,积极创新,勇于实践,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文明创建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民警职工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文明创建实践活动持续深化,机关整体文明程度持续提升,担当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卓有成效。
会议强调,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之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省上下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的关键之年,是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年。做好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着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气,在形式载体上守正创新,在结合融合上下劲用力,不断提升党员民警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会议要求,做好厅机关202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聚焦凝神聚魂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实施创新理论武装工程、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提质行动、积极营造喜迎二十大浓厚氛围;要聚焦立德树人持续推动文明培育入脑入心,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实施文明行为提升行动、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活动;要聚焦做优品牌持续推进文明实践守正创新,广泛开展典型选树宣传、积极打造特色创建品牌、全力推进重点创建任务,不断推动厅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提质升级。
会议最后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整体合力。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导向、政治原则、政治标准、政治效果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党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厅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统筹协调、各单位分工协作、民警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创在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全员共创共建共享的创建格局。要注重结合融合,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中心任务,坚持把文明创建与机关党建、警种业务、队伍作风、模范机关创建、“能力作风建设年”等工作结合起来,找准互相之间的共通点、切入点、契合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促进,把文明创建贯彻到日常工作全过程。
会议还为受到表彰的“文明处室、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个人、优秀志愿者”代表颁发了奖牌、奖杯和荣誉证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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