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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以“四个注重”推进巡察工作

时间:2020-05-13
来源: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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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司法厅党委在巡察工作中,坚持把深入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以高质量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注重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巡察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为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司法厅党委研究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厅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组织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等工作。在巡察中,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巡察工作,及时听取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厅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切实发挥关键作用,在听取巡察汇报时,真正做到点人点事点问题,推动巡察工作严肃规范开展。在现场巡察期间,巡察办负责人深入各巡察组驻地调研督导巡察工作,了解巡察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保障巡察顺利开展。
  注重建章立制,为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基本遵循
  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省司法厅党委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巡察组指导流程》《巡察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了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组办会商制度、巡察整改推进及督查制度、巡察后评估制度、巡察资料归档制度等制度规定,编制了《巡察工作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巡察问卷调查表》《巡察组谈话提纲》《巡察工作受理信访事项台账》等近20项台账和表格,为依纪、规范、有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路径和方法。
  注重政治定位,为精准有效发现问题树立政治导向
  省司法厅党委在巡察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根本任务,紧盯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巡察组在巡察中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采取认真“听”、严肃“考”、全面“谈”、重点“查”、突击“访”、群众“评”、推动“改”等多种方式方法精准发现问题,坚持从政治层面分析业务问题、从业务问题中查找政治偏差,通过树立旗帜鲜明的政治导向牢牢把握住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
  注重成果运用,为发挥标本兼治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严格标准推进整改,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及台账、整改报告进行三级审核把关,集中整改阶段检查督导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由巡察组提出问题线索分类移交建议、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移交驻厅纪检监察组、省监狱管理局、厅政治部、被巡察单位等责任部门处理,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在整改中通过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整改成果,实现标本兼治;厅党委主动担当作为,研究制定《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任务清单》等制度方案,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为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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