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首次在社会信用领域立法,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有法可依。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培育干部职工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意识,4月30日上午,省局文明办在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组织我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主题宣传巡展,从法治角度深化对社会信用信息、信用激励与约束、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社会信用体系有关内容的了解。
此次展览主题为“信用 让中原更出彩”,通过展板、视频、海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我局作为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在展板的行业篇板块中展示了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中取得的成效。近年来我局积极推进统计信用和政务诚信建设,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充分发挥了信用管理在机关建设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中的作用,提升了统计部门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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