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河南煤矿安监局准确站位国家监察,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用四项“硬措施”推动地方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化解煤矿安全重大风险。
一是对长期停工停产矿井“盯得紧”。针对生产、建设、技改、长期停工停产、淘汰退出等不同类型煤矿特点,分析研判风险隐患的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严厉查处煤矿擅自恢复生产、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严防即将关闭退出煤矿弄虚作假突击生产,对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搞变通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对复工复产矿井要“把得严”。协调各产煤地市,督促各产煤地市监管部门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及时掌握煤矿复工复产的动态情况,严格验收标准和签字手续,严防一哄而上蒙混过关,严防“带病”恢复生产。
三是对正常生产建设矿井要“管的住”。督促指导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用好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手册,依法依规加强对正常生产建设矿井的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成效。同时,要将分析研判出的高风险煤矿纳入到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当中,督促企业切实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确保辖区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长治久安。
四是监管监察部门要“拿的准”。构建“三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协同参与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协同参与联合执法、协同参与防范化解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等,凝聚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工作合力,多渠道采集信息、多维度多层级研判,把情况吃透、把问题找准。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