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财政厅党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这一目标,及时成立河南省财政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不断增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快速反应行动。厅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四次召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全省财政系统疫情防控情况,研究部署防控工作,制定《河南省财政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规则》,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自1月26日起,全省财政社保处(科、股)取消2020年春节假期,全员在岗上班,积极应对;全省财政预算、国库等相关处(科、股)明确专人值班,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快速到位;对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省属功能类公益类金融类企业开展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个人春节去向报告制度、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体温监测等制度,明确个人病情防治,节后人员上班、出差管理等内容,确保厅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操作、高效运行。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做好财力保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加强协调,精准施策,及时研究出台了10项针对性政策措施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对确诊及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第二,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第三,对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疫情防控所需防护、诊断、治疗设备及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安排。第四,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在防控疫情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支付时,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立办立结。第五,下达经费870万支持我省启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攻关专项,加大科研力度。第六,制定《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保障和清算管理办法》,印发《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确保全省各级各部门快捷便利采购疫情防控物资。第七,对医务人员和参与防控的工作人员发放工作补助等事项进行明确,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第八,研究起草《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办法》,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工作提供政策依据,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第九,要求市县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迅速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医疗单位及所辖县(市、区),指导市县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建立全省疫情防控经费日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经费保障情况。第十,紧急从省级公务仓调配56台计算机、43台打印机,并于1月27日凌晨全部调试到位,有效保障了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有效指挥。截至2月3日,全省各级财政共筹措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8.37亿元(含中央资金),实际支出13.67亿元,为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三是注重服务保障,财政党旗飘扬。各级党组织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主战场”,把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结合各自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保障。防疫战打响以来,不少党员干部放弃春节假期,积极投身工作;上百名党员干部自发向武汉红十字会、腾讯公益的等公益进行捐款;厅机关党委及时播发《财政党旗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刊》,制作防控疫情宣传展板,第一时间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会同厅办公室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健康、出行情况,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明确具体管理规定,每天坚持向省委报告我厅疫情防控情况;机关服务中心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小组,每日对进出车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对电梯间、会议室、食堂等相对封闭区域进行消毒,并严格执行分餐制,避免人员聚集,给每名党员干部发放口罩和预防类中药,在全厅不断形成“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疫情防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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