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直组〔2020〕65号
关于冯琳、别新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豫国资机党〔2020〕8号文件收悉。经研究:
冯琳同志任中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
别新华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职务。
中共河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
2020年7月16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