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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把握关键环节 严格规定程序积极推动案件备案工作落地落实

时间:2021-05-19
来源:省直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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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备案工作,是落实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和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形式,是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上级纪委监委掌握情况、作出决策,又有利于案件质量提升,推进“铁案工程”。近年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认真落实案件备案工作规定,积极推动案件备案工作落地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是学好党内法规。《中共河南省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是省纪委根据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适用于省直部门(单位)实施党纪政务处分的程序性规定。该规定印发以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深学细研,并主动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请教,当面或者通过电话方式请省直纪检监察工委有关处室的工作人员释惑,着力搞清该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文书式样的适用情形、操作方式等,为依规开展备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把握两个阶段。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是党章赋予党组的职权,是压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做好案件备案工作,我们重点把握党组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后两个阶段的工作程序。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前,针对驻厅纪检监察组查办的案件,我们重点掌握其是否履行提出处理建议——与党组取得一致意见——征求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意见——报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审理通过——反馈党组、作出处分决定程序;针对机关纪委自办的案件,我们重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必要时,还听取省直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再提交党组研究处理。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机关纪委主要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厅人事部门一起,扎实推动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重点履行好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职务职级、工资(待遇)、年度考核等情况的调整、变更、确定,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归入个人人事、廉政档案等程序,并全程与被处分党员沟通联系,关注其思想动态和认错悔错情况,既注重程序正义,又彰显纪法效果,还重视人文关怀。

  三是联系三个方面。为高质量做好案件备案工作,我们注重加强与省直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厅人事部门、被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在与省直纪检监察工委的沟通联系上,重在请教、请示,精准把握案件备案工作规定和要求,正确拟定备案报告、填写备案案件情况登记表;在与厅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上,重在督促其办理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工资待遇、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晋职晋级、选拔任用、处分材料归档等方面的相关手续,防止党纪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情况发生;在与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的沟通联系上,重在落实处分决定的送达、签收、宣布,并要求该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目的,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虽然我们在案件备案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案件备案工作规定和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按照本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抓好案件备案工作落地落实,推动案件备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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