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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省直机关单位组建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08-10
来源:群团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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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直和中央驻豫各单位机关党委、团委,各省辖市直工委、团委,济源示范区直工委、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机关青年工作的领导,深化共青团改革,进一步活跃省直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团省委共同制定《关于在省直机关单位组建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意见》。现将《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 共青团河南省委

                                            2020年8月7日


  关于在省直机关单位组建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机关青年工作的领导,深化共青团改革,进一步活跃省直青年和共青团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更好地团结带领省直青年在推动中原更加出彩新征程中建功立业,经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河南省委研究决定,对在省直机关单位推行组建青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工委)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以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团青结合、青年为本、创新务实的原则,努力构建“共青团+青工委”的新型机关团青工作体系和组织网络,更好地活跃省直机关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服务机关青年成长发展,带领省直机关团员青年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二、机构性质

  省直机关各单位青工委是由本单位机关党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共青团组织具体运作的青年工作事务的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本系统机关青年工作,以本单位、本系统40周岁及以下青年为服务对象。

  共青团组织与青工委的工作目标都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但二者性质有所不同。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强调群众性更体现政治性、先进性。青工委是党领导下的青年群众工作机构,强调政治性、先进性更体现群众性。青工委是共青团的有效延伸和拓展,不能替代团组织,二者合署办公,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青年工作。

  三、组建条件

  机关单位有团员3名以上,符合建团条件的,首先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选举规则》相关要求建立团组织,并将青工委设在团组织,与团组织合署办公,相关人员交叉任职,把28-40周岁青年纳入工作对象范畴。

  机关单位达不到建团条件,40周岁及以下青年比例达到30%的单位,应组建青工委;40周岁及以下青年比例不足30%的单位,应成立青年工作小组或设立青年工作专员。

  四、组织机构

  1.人员构成。青工委一般由5至7名委员组成,原则上由40周岁以下青年干部担任,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委员会设主任1名,一般由45周岁以下处级干部担任;必要时可设副主任1至2名,一般由40周岁以下处级或者科级干部担任。主任、副主任、委员应在政治立场坚定、组织协调能力强、青年群众基础好、勇于为党组织分忧、热心为青年服务的优秀青年干部中考察推荐。

  2.产生程序。青工委实行任命制或选举制。实行任命制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候选人由同级党组织推荐,报党组(党委)同意后由机关党委任命。实行选举制的,委员候选人由机关党委推荐,报党组(党委)同意后提交选举,由青年(代表)大会差额(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机关党委。各单位青工委产生及分工情况须报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群团工作部(省直团工委)备案。

  3.其他事项。青工委委员因调离单位或其它原因不适宜继续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召开青工委委员会议进行增补。青工委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

  五、职责任务

  1.引领青年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领机关青年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锻造,带头把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

  2.协调青年事务。与团组织协同开展工作,研究制定机关青年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发挥关心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青年工作,建立健全适应青年工作发展要求的工作机制。

  3.促进青年成长。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成立并指导本单位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帮助机关青年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机关青年作风建设,引领机关青年成长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年轻干部。组织开展青年人才的培养、举荐、表彰、宣传等工作,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

  4.了解青年状况。研究和掌握青年的思想状况,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办法,对青年工作及青年群体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5.凝聚青年力量。引领机关青年积极投身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建设,探索建设学习、实践、志愿服务等青年社团,围绕职业文明、行风建设等要求创新活动载体,积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引导青年立足岗位尽责奉献。

  6.服务青年需求。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年紧迫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认真倾听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解决青年实际困难,真心诚意为青年办实事;组织开展深受青年喜爱的各类活动,不断增强青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运行机制

  1.领导机制。青工委在各单位机关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群团工作部(省直团工委)业务指导。

  2.组织机制。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机关青工委。条件成熟的,可建立多级青工委,不断形成有效覆盖、高效运转的青年组织网络。

  3.工作机制。青工委每季度召开1次委员会议,研究工作部署,决定重大事项,通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各单位机关党委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青工委工作汇报或研究一次青年工作。

  4.激励机制。联合团组织,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提升表彰层次,拓展表彰领域,为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增强青工委和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省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单位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动青工委的组建,关心、支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善于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省辖市、县(市、区)可参照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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